为保证全省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有序实施,确保广大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考点、考场所在校园安全,根据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做好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我省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起,应避免或减少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申领并每日刷新“辽事通”或“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持续